评建通知

关于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下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稿件来源:本科教学评建工作办公室     图片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20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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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15号

本科教学评建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

关于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下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我校审核评估工作的统一部署,评建工作办公室制订了2018年6月-10月的审核评估工作安排,请各单位、各部门遵照执行。

暑假期间,请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电话、微信等通讯畅通。

附件: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安排

本科教学评建工作办公室

(教务处 代章)

2018年7月3日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安排

(本科教学评建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10月

一、审核评估工作重要时间节点

1、6月27日,召开全校中层干部审核评估工作推进会,总结审核评估工作的进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全体校领导、全校中层干部)

2、6月下旬,完成辽宁省审核评估平台基础数据完善工作。(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3、7月20日前,完成审核评估平台教学材料准备工作,上报至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4、8月5日前,完成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各牵头部门)

5、8月28日前,完成《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近三年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9月-10月,评估专家听课;完成专家进校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主要工作安排

(一)2018年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

(牵头部门:教务处、党政办、人事处、学科发展规划处、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各教学单位配合)

1、7月6日前,各牵头部门提交第一轮数据;

2、7月7日-7月10日,第三方数据分析(第一次);

3、7月11日-7月16日,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各牵头部门提交第二轮数据;

4、7月15日-7月20日,第三方数据分析(第二次);

5、7月21日-7月23日,根据第二次数据分析报告,修正数据。

6、7月24日-月25日,国家数据平台正式填报,形成第一次数据报告;

6、7月26日-7月31日,第三方数据分析(第三次);

7、8月1日-8月5日,参考第三方数据分析,微调数据。

8、8月10日,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形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二)辽宁省审核评估平台数据填报和材料上传工作

1、7月3日前,核对近三年我校各专业主干课程信息,准备相关教学材料。(各教学单位)

2、7月5日前,向教育厅督导处提出主干课程增减需求。(教务处)

3、6月26日-7月10日,完善平台专业信息、课程信息。(各教学单位)

4、6月26日-7月15日,完善平台基础数据。(教务处、党政办、人事处、国有资产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招生就业处、学科发展规划处)

5、7月1日-7月20日,完成所有教学材料准备工作(含本学期,共计六个学期)。(各教学单位)

6、7月21日-7月28日,组织审核平台上基础信息及所有待上传教学材料。(教务处)

7、8月1日-8月5日,完成审核评估平台数据基础数据填报工作。(教务处)

8、8月28日前,完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支撑材料、下学期课程表等上传工作。(教务处)

(三)自评报告撰写工作

1、6月25日-7月3日,教务处进行初稿审核,反馈修改意见。(教务处)

2、7月4日-7月8日,各相关部门修改。

3、7月9日-7月11日,完成第二稿。(自评报告撰写组)

3、7月12日-7月15日,第二稿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教务处)

4、7月16日-7月17日,修改完成第三稿。(教务处)

5、7月18日-7月20日,组织专家组集中讨论修改自评报告。(校领导、自评报告撰写组、党政办、校内专家)

6、7月20日-8月10日,修改后形成正式的《自评报告》。(教务处)

7、8月30日前,学校讨论通过《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近三年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教务处)

8、9月1日,在学校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公示学校的《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近三年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自评材料,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教务处)

(四)课堂教学建设工作安排

1、6月25日,召开课堂教学建设专题教学工作例会,各教学单位汇报5月-6月全覆盖听课情况,总结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分享优秀课堂的教学情况。(各教学单位)

2、7月15日前,确定下学期课程安排表,各教学单位召开迎评会议,部署任课教师做好授课准备工作,要求授课教师利用假期开展集体备课,包括教案、教学课件、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材等准备工作。利用好现有在线开放课程,开展翻转课堂等多形式的信息化教学。(各教学单位)

3、8月27日-8月29日,核对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及各类授课信息,各教学单位须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核对完成后不得再修改变更。(各教学单位)

4、8月31日,各教学单位召开迎评工作动员会,做好迎接评估专家听课的准备工作,对下学期授课教师出勤、学生出勤、授课质量、课堂教学秩序、教室卫生等做出明确要求。(各教学单位)

5、9月-10月(专家进校前一个月),评估专家听课。

(五)支撑材料和专家案头材料的准备

1、7月17日前,根据自评报告中各自负责的内容,相关部门上报支撑材料目录清单。(教务处、党政办、人事处、学生处、校企联盟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创新创业中心、信息技术中心、团委、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图书馆、校友工作处、科研处、体育教研部)

2、7月28日前,上报所有支撑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打印版)。(教务处、党政办、人事处、学生处、校企联盟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创新创业中心、信息技术中心、团委、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图书馆、校友工作处、科研处、体育教研部)

3、9月30日前,组织印刷专家进校案头材料,包括:

(1)学校规章制度汇编(党政办公室)

(2)《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目录(教务处)

(3)《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教务处)

(4)近三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13版、2015版、2017版、2017修订版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

(5)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进校工作手册,内容包括:专家组成员及联络员信息表、专家组工作日程、接待工作组名单、大学地图、学校领导职责与联系方式、院系设置及负责人一览表、校历、学校作息时间等。(教务处、党政办公室)

(六)宣传工作

1、7月1日至9月30日,通过专题网站、校园橱窗等各种宣传平台,做好关于审核评估工作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评建氛围。利用大连外国语大学官方微信及时推送相关信息,宣传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各专业人才培养取得的成就等。(宣传部、信息技术中心)

2、9月底,在相关媒体上宣传学校办学成就。(宣传部、党政办公室)

3、9月1日-9月30日,各职能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学校规章制度、自评报告等评估材料。(各职能部门)

4、9月1日-9月30日,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和学生学习学校规章制度、自评报告等评估材料。(各教学单位)

5、9月15日前,印刷评估信息宣传册。(教务处、宣传部)

6、定期编辑推送评估简报。(教务处、宣传部)

(七)后勤保障工作

8月31日前完成学校显著位置的校区平面示意图(或校园导航图)、教学楼指示牌的更新工作;完成各类标示、单位名称、教室门牌等的更新与制作;完成教室维修改造、设备更新维护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信息技术中心)

(八)专家进校评估准备工作

1、9月30日前,制定出专家进校接待详细方案。(教务处、党政办公室)

2、9月30日前,准备好专家进校所需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等办公设备。(资产管理处)

责任编辑:邴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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