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17〕3号),现将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30日。
公示期内,如对自评材料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于9月30日24时前向我校教务处予以反映。以信函形式反映的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以单位名义进行反映的要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内容或问题须清晰准确,对于反映内容不清晰、不提供问题线索、不注明举报单位或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一律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六号,邮编:116044,联系人:张国强,联系电话(传真):0411-86111186。
附件1:大连外国语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pdf
附件2:大连外国语大学审核评估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pdf
附件3:大连外国语大学2015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pdf
附件4:大连外国语大学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pdf
附件5:大连外国语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