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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成立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稿件来源:本科教学评建工作办公室     图片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19    访问次数: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成立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辽教函[2015]110 号

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结合辽宁实际, 组织开展好我省地方高校审核评估工作,切实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审核评估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审核评估专家委员会是辽宁省教育厅聘请的专家组织,受省教育厅的委托,负责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进行研究、咨询、指导、服务。

二、省审核评估专家委员会主要任务:

(一)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研究,为辽宁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地方本科高校审核评估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二)协助辽宁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辽宁高等教育发展需要,制订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操作规程等,并开发相应的数据采集平台。

(三)受省教育厅委托,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任务。

(四)指导省内高等学校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

(五)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 省审核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任期四年 (2015 年-2018年),设主任委员 1 人,副主任委员 4 人。省审核评估专家委员会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省审核评估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负责日常工作。请省内各高等学校积极支持省审核评估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各委员所在单位对委员参与省审核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予以必要支持。

附件: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委员会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15年4月13日

附件: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委员会名单

(分别按副主任委员、委员所在学校代码排序)

主 任:李志义 教授 沈阳化工大学

副主任:朱 泓 教授 大连理工大学

张 斌 教授 东北大学

周景雷 教授 渤海大学

王淑梅 教授 沈阳大学

委 员:夏立新 教授 辽宁大学

杨玉海 教授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沈玉志 教授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汪 滢 教授 沈阳化工大学

邹玉堂 教授 大连海事大学

牟光庆 教授 大连工业大学

段玉玺 教授 沈阳农业大学

姚 江 教授 中国医科大学

尹 剑 教授 大连医科大学

刘天华 教授 沈阳师范大学

责任编辑:邴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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